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分類清單
「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以臺教人(四)字第1080128387B號令廢止。
主旨:
「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17日以臺教人(四)字第1080128387B號令廢止。

說明:
依教育部108年9月17日臺教人(四)字第1080128387C號函辦理
瀏覽數  
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
請輸入此驗證碼 : 4789
Voice Pla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