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教育部110年12月28日臺教文(四)字第1100179366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10年12月28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30031號令修正發布,如需修正發布條文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網址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)下載。
三、檢附教育部函1份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