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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清單
擬於明(101)年2月1日申請退休之老師請依限辦理後續事宜
說明:本校符合退休條件者且擬於明(101)年2月1日申請退休之老師,請於本(100)年度9月30日前簽准(附件表單)後逕送人事室,並於10月20日前檢附申請退休相關資料擲送本校人事室辦理後續事宜。若有任何問題,可致電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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